新世界眼科依據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30條,為保護資訊主體(顧客)的個人資訊並迅速、順暢地處理相關投訴,特制定並公開如下個人資訊處理方針。
1. 個人資訊收集/使用目的
個人資訊的收集及使用目的:公司將收集的個人資訊用於以下目的。
- 履行有關服務提供的合同以及按服務提供相應內容
- 服務使用中的本人確認、個人識別、防止不良會員的不當使用及未經授權的使用、投訴處理等民情處理、通知事項傳達
- 用於營銷及廣告:提供活動及廣告性資訊與參與機會、按人口統計學特徵提供服務及刊登廣告、掌握訪問頻率或服務使用統計
- 確認投訴人身份、確認投訴事項、為事實調查進行聯絡·通知、告知處理結果等目的
2. 擬收集的個人資訊專案
- 收集專案 :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登入ID、密碼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箱、訪問日誌、Cookie、服務使用記錄
- 選擇專案 : 分院、感興趣領域、活動選擇專案、註冊途徑、是否接收郵件及簡訊服務
- 保留期限 : 在另行拒絕接收或申請退會之前準永久保留
- 個人資訊收集方法 : 網站(會員註冊、諮詢版塊、預約版塊、快捷登入等)
3. 個人資訊的保留及使用期限
① 新世界眼科在向資訊主體收集個人資訊時獲得同意的個人資訊保留·使用期限內,或法令規定的個人資訊保留·使用期限內,處理·保留個人資訊。
② 具體的個人資訊處理及保留期限如下。
- 顧客註冊及管理 : 至服務使用合同終止或解除時;但存在債權·債務關係時,至該債權·債務關係結算完畢時
- 電子商務中的合同·撤回要約、貨款結算、貨物等供應記錄 : 5年
- 為診斷及治療而收集的資訊,依照醫療法的標準
- 即使收集目的或接收目的已達成,依照商法等其他法令的規定有儲存必要時,仍可保留個人資訊
4.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
除資訊主體另行同意、法律有特別規定等符合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17條的情形外,新世界眼科不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。
5. 資訊主體的權利·義務及行使方法
資訊主體可隨時對新世界眼科行使下列各項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權利。
① 要求查閱個人資訊 ② 存在錯誤等時要求更正 ③ 要求刪除 ④ 要求停止處理
上述請求可依照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施行規則附件第8號格式,通過書面、電子郵件、傳真(FAX)等方式提出,新世界眼科將不遲延地予以處理。
資訊主體要求更正或刪除個人資訊錯誤等時,在完成更正或刪除之前,不使用或提供該個人資訊。
權利行使可通過資訊主體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人等代理人進行。
此時須提交依照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施行規則附件第11號格式的委託書。
6. 處理的個人資訊專案
新世界眼科處理以下個人資訊專案。
- 收集專案 :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登入ID、密碼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箱、訪問日誌、Cookie、服務使用記錄
- 選擇專案 : 分院、感興趣領域、活動選擇專案、註冊途徑、是否接收郵件及簡訊服務
7. 個人資訊的銷燬
① 原則上,個人資訊處理目的達成後,新世界眼科將不遲延地銷燬該個人資訊。銷燬的程式、期限及方法如下。
個人資訊保留期限屆滿時,自保留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銷燬;因個人資訊處理目的達成、相應服務廢止、業務終止等致使個人資訊不再必要時,自認定個人資訊處理不再必要之日起5日內銷燬該個人資訊。
② 新世界眼科以下列方法銷燬個人資訊。
- 電子檔案 : 採用檔案刪除、磁碟格式化等使記錄無法恢復的技術方法。
- 紙質檔案 : 粉碎或焚燒
8. 關於個人資訊自動收集裝置的安裝、運營及其拒絕的事項
新世界眼科為向用戶提供專屬定製服務,運用隨時儲存並調取使用者資訊的"Cookie"等。
- Cookie 用於分析訪問頻率和訪問時間、掌握使用者喜好和感興趣領域並追蹤使用痕跡、掌握各類活動參與程度及訪問次數等,以提供個性化定製服務
- 使用者可通過設定網頁瀏覽器選項,允許所有 Cookie、每次儲存 Cookie 時進行確認,或拒絕儲存所有 Cookie。
9. 確保個人資訊安全的措施
新世界眼科依據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29條,採取如下確保安全所需的技術/管理及物理措施。
- 定期開展內部審計
為確保個人資訊處理相關的安全性,定期(每年1次)開展內部審計。 - 最小化並培訓處理個人資訊的員工
指定處理個人資訊的員工並將其限定於負責人,實施最小化管理個人資訊的對策。 - 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
為安全處理個人資訊,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。 - 應對駭客攻擊等的技術對策
為防止因駭客攻擊或計算機病毒等造成的個人資訊洩露及損毀,安裝安全程式並定期更新·檢查,將系統安裝在外部訪問受控的區域,並進行技術/物理上的監控及攔截。 - 個人資訊的加密
使用者個人資訊中的密碼經加密儲存和管理,僅本人可知;重要資料採用檔案及傳輸資料加密或檔案鎖定功能等額外安全功能。 - 限制對個人資訊的訪問
通過對處理個人資訊的資料庫系統授予、變更、登出訪問許可權,採取控制個人資訊訪問所需的措施,並利用入侵防禦系統控制來自外部的擅自訪問。
10.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
新世界眼科為全面負責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業務,並處理與個人資訊處理相關的資訊主體投訴及損害救濟,指定如下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。
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
- 姓名 : Kim Jae-bong
- 職務 : 代表院長
- 聯絡方式 : 062-226-1100
11. 不同意時的處理
使用者(資訊主體)有權拒絕同意個人資訊的收集·使用。但不同意時,相關服務的提供將受到限制。
12. 施行日
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自2025.01.01起適用。